|
|
- 2012年04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
本报4月11日讯(通讯员 鲁燕 记者 柳斌) 烟台市第三届“烟台市十大孝亲敬老楷模”评选工作已经开始。 本届孝亲敬老楷模的评选标准为:孝敬父母、长辈,事迹感人至深;理解尊重再婚父母,对待继父母如同生身父母;义务赡养社会老人,事迹典型,在社会上广为传颂;在为老服务岗位上勤勤恳恳,无私奉献,受到所在单位和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热心捐助老年公益事业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此次评选将评选出10名孝亲敬老楷模和10名孝亲敬老楷模提名奖。 事迹特别突出者,将推荐参加第五届“全国孝亲敬老之星”和“中华孝亲敬老楷模”的评选,将全市最好的孝子推向全国。 广大市民可积极参与,在5月中旬之前,将身边的孝亲敬老模范推荐到当地老龄部门,由当地老龄部门进行初选推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