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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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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11日讯(通讯员 王吉杰 宿传军 记者 曹思扬) 徐州路一馄饨店开业时赠送面值2元代金券,有效期竟到800年后的2888年8月8日。10日,市南工商分局香港中路工商所的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当场扣押了未赠送的167张代金券。 10日,市南工商分局香港中路工商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徐州路上一家馄饨店正举行开业酬宾活动,凡是在开业第一周内进店就餐的顾客,均赠送面值2元的代金券,原价每碗10元的鲜肉馄饨,用此券购买只需8元,执法人员注意到,该代金券的有效期竟至2888年8月8日,执法人员便对该店展开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该店经理辩称,该店共印制了200张优惠券,有效期至800年之后,则是为了吸引顾客的眼球,故意制造的噱头。执法人员表示,该店任意夸大代金券使用期限的行为,违反了消法中规定的“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涉嫌虚假宣传。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当场扣押了未赠送的167张代金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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