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今起创建文明交通示范公路 |
故意遮挡号牌将一查到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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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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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11日讯(通讯员 陈刚 栾心龙 记者 赵壁) 12日是2012年度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全国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日,交警部门将严查各种违法行为,其中对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不处理完不放行。 据了解,交警部门将严查“三超一疲劳”、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故意遮挡号牌的,按照涉嫌“两抢一盗”违法犯罪案件办理规程,对车辆驾驶人、所有人进行调查取证。经查证无其他违法行为后,依法对机动车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进行处罚,方可放行。 据介绍,创建范围包括G15沈海高速、204国道、218省道、即墨鹤山路。创建交通文明示范公路标准要求驾驶人文明行车,严查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20%以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无牌无证、遮挡号牌、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做到路面无行人上路、候车、贩卖商品,服务区停车和治安秩序良好。 标准还要求民警执法针对性强,纠违率、管事率高,容易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动态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不发生因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超员载客、疲劳驾驶、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因上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百公里不超过0.6起。除此之外,示范路上要交通标志、标线清晰、规范、连续,弯道、坡道、桥梁、隧道路段设置警示提示标志或者减速设施。高速公路入口悬挂或设立“文明交通示范公路、请安全文明驾驶”标语,路面每10公里设立一处宣传提示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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