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毁绿建车位将被清理 |
| 居民对车位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 |
- 2012年04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
本报枣庄4月11日讯(记者 杨霄) 10日,家住开园花园小区的居民看到单元门外都贴上了由业主委员会及中心街街道联合下达的一份通知,上面指出小区内新建停车位必须先提交申请,同时,通知指出要求居民在三天内将已经安装在小区公共道路上的地锁自行拆除。 9日,记者在开园花园小区,看到楼道间有很多空地安装上地锁。“地锁可以拆除,可是那些已经破坏绿地还能恢复吗?”一位业主提出质疑。 据了解,通知中对于公共绿地一项,明确提出“严禁占用小区中心花园绿地建设停车位”。 而对于小区内占用公共道路利用地锁强占车位的行为,要求各业主三天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将由街道强制拆除。建停车位的业主必须在建设前提交申请,报业主委员会批准后方可施工。并指出,居民对于停车位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目前已建完停车位的车主需要补办手续。 随后,记者咨询了枣庄市市中区中心街街道办事处香港街居委会。一位陈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个别业主毁坏绿地草坪建设停车位,抢占道路安装地锁,这些都损害了小区居民的公共利益,也破坏了小区形象。 “小区公共地面上安装的地锁和障碍物对于老人和孩子都有所不便,现在主要针对的是地锁和障碍物拆除。” 现在对于已破坏绿地恢复的问题,具体方案还没制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