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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部门:
违规销售康泰克可吊销许可证
  • 2012年04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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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早在2008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2009年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管理的通知》。其中都规定,对于像新康泰克等含麻黄碱类的复方制剂,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时,除执行药品分类管理有关规定外,一次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
  “国家食药监局下发了这一规定后,我们及时向零售药店等宣传了这一政策,之后,相关部门也不定期地进行过暗访检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说,从暗访的情况看,大部分药店能遵守这一规定,仅有个别药店违反这一规定。
  这位工作人员同时表示,除了暗访,监管部门主要通过药店的出货单,追查其有没有违规。“一般发现其违规后会警告,但如果有确切证据表明其违规销售的此类药品被用来制毒,按相关法律法规,最重可吊销其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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