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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贼夜晚砸车盗窃50余起 |
涉案价值30余万元,目前三人已被刑拘 | |
- 2012年04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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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嫌疑人被送往看守所。 本报见习记者 孙慧瑶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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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12日讯(见习记者 孙慧瑶 通讯员 徐程 闫冰) 自2011年下半年至今年3月,三男子合谋在临淄、张店等地通过砸毁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作案50余起,涉案价值30余万元。3月23日下午,藏匿在张店钻石商务大厦附近居民生活区的犯罪嫌疑人翟某和翟某某被抓获,3月24日下午,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聂某在张店某网吧被抓获。目前三人已被刑事拘留。 3月6日晚,一辆停在临淄区三星怡水生活区3号楼东侧的帕杰罗越野车车窗玻璃被砸坏,车内3.7万元现金、两部手机以及价值6.5万元的一件和田玉被盗。接到报案后,临淄区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 专案组结合生活区出入口监控和各路段监控进行比对分析,并且查访案发生活区周围的娱乐性场所、网吧、旅馆。将监控做综合分析后,民警发现有十几起案件系同一个犯罪团伙所为。该犯罪团伙由三人组成,民警带着录像到旅馆、网吧让相关人员进行辨认,其中一家网吧的网管说这三个人经常在此上网,一般都是傍晚来,到十一点左右准时离开。 临淄公安根据警综平台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及藏身地点。3月23日下午,临淄公安刑侦九中队在永流派出所配合下,将藏匿在柳泉路和共青团西路路口钻石商务大厦附近居民生活区的翟某、翟某某两人成功抓获,带回临淄突审。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交代,于2月24日下午在张店区某网吧内将另一名同伙聂某抓获。 据临淄警方介绍,自2011年下半年开始,三名犯罪嫌疑人流窜于临淄、张店各生活小区附近,专挑夜间车内留有物品和包袋的汽车进行盗窃。犯罪嫌疑人由两人望风,另一人用螺丝刀撬车窗玻璃,玻璃撬不开的,就用石块或砖头直接砸开进行偷窃。三名犯罪嫌疑人供述了多次交叉结伙采用砸、撬车玻璃的手段盗窃车内现金、手机、笔记本电脑及其它物品的犯罪行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提醒□ 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九中队中队长李强提醒市民,在以下地点车内财物失窃案发生较多: 1.进出口四通八达,没有设门卫或没有伸缩门,没有安装监控的生活小区。 2.物业管理虽然较好,配备有摄像头,但是门卫休息较早的,门卫处不亮灯的生活小区。 3.车辆没有防盗设施,夜晚车内存放包或贵重物品的。 警方提示车主,车辆最好配备报警安全设施,夜晚不要把包和贵重物品放置在车内。停车落锁时一定要检查好车门和车窗,尽量将车停在有灯光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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