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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机关车队严管不文明驾驶
公车违章,驾驶员要受罚
  • 2012年04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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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4月13日讯(记者 董钊 实习生 袁丹) “公务用车树形象、文明礼让我践行”倡议发出后,省级机关及所属单位纷纷响应,对公务车驾驶员的文明驾驶行为做出约束。
  “对驾驶员文明驾驶行为的提倡和约束应当落到实处。”13日上午,省人大机关车队副队长陈锡广说,作为党政工作人员的公务出行工具,公务车的文明礼让问题一直是公众重点监督的对象,为强化驾驶员的文明驾驶意识,机关每两周开展一次车辆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掌握文明驾驶行为和学习规章制度,同时邀请交警部门用真实事例进行警示教育。
  陈锡广从事公务车管理工作30多年,对于公务车驾驶员文明行为的重要性深有体会。陈锡广说,根据交警部门提供的交通违法信息,管理人员将根据公务车出车记录,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进行警告甚至处罚。
  “如果纯属因个人原因而随意造成的违章,驾驶员就要自己缴纳罚款,同时核发的出车补助也将被相应扣除。”陈锡广说,在年底进行的“优秀驾驶员”评比中,一些交通违法记录较多的驾驶员将不能获得评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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