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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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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15日讯(记者 廖雯颖 通讯员 李明君) 改制时承诺偿还原来企业所欠债务,正常运营后又拒绝偿还。近日,平阴县人民法院分多路摸清公司外地账户识破进账转移伎俩,顺利执结一起50万元的欠款纠纷。 2008年4月日新公司曾代销新惠公司一批设备却一直没支付设备款。公司由集体改私营时,承诺偿还这批债务。然而新惠公司多次催要,日新公司却一拖再拖,最后改口说接受的原来企业债务并没有这笔欠款。 新惠公司无奈之下,于2010年8月将日新公司起诉到平阴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日新公司偿还新惠公司50万元。判决生效后,日新公司依旧没有偿还债务的意思。2011年4月,新惠公司向平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冻结了日新公司所有账户,却发现时隔半年后,只有两个账户进了近一万元。然而日新公司生产效益尚可,仅2011年销售额就在几千万元,不存在经营问题。 经查询发现,2012年1月以来日新公司北京账户共发生过六笔业务,进账50多万元,但这些钱进账后当天就转走了,转账传票显示这些钱均转到日新公司北京销售员杨磊(化名)的个人账户名下。广东、河北两地账户情况也如出一辙。 原来日新公司在外地销售不得不开设银行账户,为规避执行就让销售员将销售款及时转到本人账户,再通过其它渠道交到公司的财务上。执行干警果断出击,对三地业务员的个人账户依法进行冻结,业务员未来得及转账的款项被悉数冻结,这起50万元欠款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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