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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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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15日热线消息(记者 赵磊)奎文区一男子为了申请银行贷款买房,然拿着假户口簿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被民警识破。13日,该男子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4月12日上午,一男子拿着居民户口簿到奎文区大虞派出所户籍大厅办理个人户籍证明。户籍科的民警经过一番查询后,却发现男子使用的户口簿竟是伪造的。 经过了解,男子姓吴,今年31岁,户籍所在地是潍坊市奎文区,现居住于陕西省西安市。2010年2月份,吴某打算在西安贷款购买一套住宅。在办理购房贷款的时候,需要用到吴某的居民户口簿。吴某跟西安市一家房屋中介的工作人员说户口簿在自己继母手中,而吴某又不想跟继母再有任何瓜葛。工作人员称,可以按照吴某的真实户口簿的户口信息,给他办一个假的居民户口簿。 吴某同意了对方的提议,并且给了对方120元钱用于办理假户口簿。一个星期后,吴某就拿到了假户口簿。然而,假的真不了,吴某的伎俩最终被民警识破。13日,吴某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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