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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济宁公布39位“非遗”传承人
  • 2012年04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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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4月16日讯(记者 曾现金) 16日,记者获悉,济宁市公布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39名传承人成为第三批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据介绍,济宁市文广新局于2月21日至3月7日公示了33名传承人。公示结束后,专家组对曾子祭典、微山湖漂汤鱼丸等6个项目的传承人进行复议,认为这6个项目传承人也具备了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条件,应该入选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这批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中,有6位项目的传承人是递增的传承人(此前该项目已有传承人),将作为该项目的后备传承人。二人斗、渔家婚俗等项目的传承人是首次参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济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主任樊云松介绍,从原则上讲,只要传承人具有传承能力,同一类项目一般不新增传承人。如果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晋升为省级传承人,在同一类项目中可以递增一名传承人,作为该项目的后备传承人。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掌握并承载着济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和精湛技艺。济宁市鼓励和支持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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