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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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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书爱
由于涉嫌铬超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6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13个药用空心胶囊产品暂停销售和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已责成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媒体报道的药用空心胶囊铬超标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并派员赴现场进行督查。(《新京报》4月16日) 一纸“紧急通知”,再一次让公众看到“监管总在媒体曝光后”的社会现实。看似是监管部门对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高度重视”,实质则曝出相反的一面:对人毒性很大的重金属铬,在《中国药典》严格监管的现实下,最终却由媒体曝光才为监管部门所知,而且这一超标的重金属,居然一次性涉及9家药厂的13个批次药品,超标最高达90多倍。 《中国药典》对明胶空心胶囊有明确的标准:生产药用空心胶囊必须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销售。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采购空心胶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和使用。然而,媒体报道的情况显示,所有的这一切规定成了一纸空文。 有规定就必然有相应的监管,这是常识,尤其是在涉及百姓食品药品的监管上更应该严之又严。但近年来,恰恰是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屡屡发生,而且这样的安全事故,很多时候不是监管部门的主动为之,而是媒体或网友的深刻揭露,在此基础上,才看到滞后的监管部门极其被动地发出停止销售问题食品或药品的“紧急通知”,以及此后的被动性调查和处理。在逐步完善的食品药品监管法规制度中,如此被动的监管,不能不让人感到遗憾和失望。 据了解,上述含有超标铬的药品企业,涉及通化金马、修正药业、海外制药等知名药企。而“工业明胶制作药用胶囊”事件被曝光后,修正药业官网一度被黑,网页内容不无讽刺地称:“我的烂鞋子被你们拿去做胶囊了么,现在只能光脚路过……”网友的如此创意,又羞愧了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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