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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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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三华 要想有效处理医患纠纷,就应该由拥有执法权力的第三方介入,客观公正地调查研究,处理问题。该公开的必须公开,该透明的必须透明。这样,处理结果会相对公平,也容易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报载,高密人民医院为改善医患关系,实行第三方监督。每月为病愈患者发放300封信封及满意度调查表,写完后直接寄往高密市纪委。在笔者看来,这实在是个不错的举措。 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地方,老百姓有身体不适的情况,必定要到医院去看病。病情解除,患者及家属高兴,医院方面也体现了价值,比较有成就感。因此,医院和患者之间,应该是一种和谐友好的关系。然而,现实情况却不尽然,医患之间屡屡唱出不和谐的音符,因为不满医院治疗或者部分医生的不良行为,患者一方到医院闹事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使得医院和医生的形象和名誉受到一定的影响,也引发了一定的社会矛盾。 说到医患关系不和谐,固然有医院方面的部分责任,比如人为疏忽大意导致的医疗事故、医德不佳的医生索取红包等等。不过,要把责任全部算到医院身上,却也有失偏颇。所以,有些疑难杂症或者重症绝症,医院实在治不好,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但是,出了医疗纠纷,如何认定责任,现在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特别是很多医院在处理此类问题的时候,不是遮遮掩掩,就是顾左右而言他,不能公开透明,这才是引起大家不满的主要原因。 在和医院方面的博弈中,患者家庭无疑属于弱势一方,由于缺乏医学专业知识,对于患者病情轻重,他们无法表述清楚;而对患者的治疗情况,特别是动手术等重要行动方面,则完全由医院方面负责,对患者一方基本上是透明的。医院方面随便找些托辞,患者方面就无法得到完整的治疗信息和资料。而且医院方面还经常要求患者家属签署免责条款,将有可能出现的责任撇清。这样,即使出现了问题纠纷,无法提供足够证据的患者方面,也就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 因此,要想有效处理医患纠纷,就应该由拥有执法权力的第三方介入,客观公正地调查研究,处理问题。高密市纪委监督医院工作的举措,就是一个很好的尝试。由执法部门参与,工作比较容易开展,一些推诿搪塞的情况就不会出现,该公开的必须公开,该透明的必须透明。这样,处理结果会相对公平,也容易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医疗纠纷有时候不可避免,医患关系不和谐的问题也不是一朝形成的。但是,只要引起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使之能下大力气监督和管理,事情总能得到解决,情况也一定会有所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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