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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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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16日讯(通讯员 赵艳芳 寇福梅 记者 嵇磊) 河口区义和镇村民王某在家中非法开设民用液化气销售点,在安监部门多次行政警告无果后,终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涉案价值达31万余元。 2006年王某下岗后,想找个发财之道,便购买了原供销社的一废弃液化气罐,在没有取得工商、安监等部门办理相关许可证照的情况下,非法向当地村民、饭馆、乡镇医院等单位销售液化石油气。河口区安监部门发现后多次给予行政处罚。 在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后,王某只是简单地给气罐刷刷漆作为安全维护,照旧给当地居民充气销售。近六年来,王某非法销售液化石油气涉案价值达人民币31万余元。 4月5日,河口经侦依托行政执法办公室,根据与安监部门案件移交台帐查获此线索,依法取缔了该非法销售网点,并将王某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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