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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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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4月16日讯(记者 张歆然 通讯员 刘光红) 4月10日,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佃户屯派出所在两所网吧查处4人吸烟,这4人因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而被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4月10日下午,在开发区佃户屯办事处恒盛大市场一家网吧内,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佃户屯派出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在检查时,发现丁某和张某在贴着禁烟令的网吧内,一边玩着游戏,一边却在吞云吐雾,地面上还残留着烟头。 随后,联合执法人员又来到附近的另一家网吧,两名男子(分别是李某、姚某)正在网吧内抽烟。 目前,违法嫌疑人丁某、张某、李某、姚某分别被依法处300元-400元不等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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