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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顶离阳台没一米咋防小偷
一楼盖房子二楼直叫苦
  • 2012年04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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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下房顶修到二楼阳台,距窗户不足1米。 本报记者 赵兴超 摄
  本报泰安4月16日讯(记者 赵兴超) 迎春小区一楼盖房子,房顶高度与二楼阳台相差不到1米。二楼居民担心小偷会顺着房顶入室盗窃。
  16日,迎春小区30号楼居民赵女士拨打本报热线,称一楼住户把院子改建成房子,房顶修到自家阳台下,给小偷搭了一个方便入室的“梯子”。记者在30号楼4单元看到,一楼中户正在施工,南侧小院新盖的屋顶还没干透,外墙也已经建好,只待粉刷墙壁。透过二楼西户赵女士家阳台窗户,能看到新修的房顶直接建到二楼阳台下沿。一楼西户小院没有盖房,与中户形成鲜明对比。
  赵女士说,以前一楼中户院子和西户一样,都是露天敞口小院。前些天中户开始施工,她以为只是翻修外墙,没想到很快建成房子。新建房子和自家阳台高度差不到1米,小偷很容易翻到房顶,进入二楼家中。“这样等于给小偷搭了一个梯子,直接通向我们家。平时很少有人在家,就算晚上有人在家也太不安全。”她曾与楼下中户沟通制止施工,但遭到拒绝。赵女士提出,如果一楼坚持建房,也可以给她安装防盗网解决。 
  一楼中户居民称,小区其他住户也都是这样建房的,房子修建的高度没有超出标准,不能满足赵女士要求。记者在小区了解到,一楼住户将小院改建为房子的情况,也普遍存在。因一楼院墙普遍较矮,加上小区比较开放、管理困难,二楼居民担心小偷翻墙入室,与一楼沟通无果,只能自费安装防盗网。
  泰安市规划局规划监察支队工作人员表示,已经责成执法人员勘察现场,发现一楼中户施工属于翻修,不属于新建房屋。如果属于新建房屋,必须取得规划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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