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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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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982110热线消息(记者 刘来 通讯员 刘中令) 朋友聚会喝了点酒,却发生争执,其中一人拿起菜刀,将他人脖子砍伤。16日,砍人男子被宁阳县公安部门刑拘。 “4月15日深夜,我们接到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急救中心的电话,说是有人脖子被砍伤,情况比较严重,随时有生命危险。”宁阳县公安局文庙派出所民警说,他们赶到医院急救中心,发现一名20多岁的青年男子躺在病床上,医生已作简单包扎处理,随时准备转院治疗。 民警询问得知,4月15日,左先生和刘亮(化名)途经宁阳时,被朋友杜某留下吃饭。饭后因一点小事发生争执,刘亮从宾馆内拿出一把菜刀,在杜某脖子上砍了一刀,然后逃跑。随后杜某被送进医院。 4月16日凌晨,宁阳县文庙派出所民警经过蹲点,在宁阳县某宾馆附近将刘亮抓获并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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