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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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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4月17日讯(记者 孔红星) 16日和17日,滕州市药监局对滕州地区200余家药店以及大小医院等医疗机构进行排查,截至目前,未发现有销售“问题胶囊”的情况。 17日,滕州市药监局执法人员在善国中路多家药店进行检查是否有“问题胶囊”销售,并询问药店销售人员对此的了解情况。15日晚上,药店工作人员就将13个批次的药品名称和批次详情打印出来,并按照药监局的规定提前排查药店是否有这种药。 据滕州市药监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宋伟介绍,为了立即停止这些“问题胶囊”的销售,省药监局紧急部署了对明胶类药用胶囊生产环节和市场的检查。要求在售的这13种药立即停止销售,进行登记封存,待国家食药监局的检测结果出来后再进行处理。15日晚上,滕州市药监局对所有药店、医院和药品批发企业下发了通知,要求先进行自查,并对有问题的药品及时封存。另外,16日和17日,执法人员对所有药店、医院等医疗机构进行排查和抽查,没有发现有“问题胶囊”销售。 宋伟介绍,市民在购买胶囊药品时,先向医药工作人员咨询详细情况。吃胶囊药品时,不要不吃外面的壳,因为胶囊中有两种药品是一定要整颗吞服的,一是缓释胶囊,二是肠溶性胶囊。这两种药物之所以如此设计,是为了保证药物在小肠等特定位置被吸收,缓释胶囊打开服用会降低疗效,肠溶性胶囊打开服用则会引起药物性胃炎。另外,消化酶类或者益生菌类的胶囊药物也必须整颗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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