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五中强制女生剪短发引争议”追踪>>德州市教育部门相关人士称——
考虑撤销类似强制剪发规定
  • 2012年04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4月18日讯(见习记者 孙婷婷 实习生 王乐伟) 德州五中强制女生剪发是否应该的讨论继续升级,不少市民致电本报表达看法。18日,德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刘焕程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强制剪发没有法律依据,教育部门拟和学校协商,研究撤销类似的不合理规定。
  本报4月18日C03版《学校不该这么强迫我们》报道后,不少市民纷纷发表看法。市民钟声远说:“学校不应该这样逼孩子,有什么规定,应该给孩子讲明白利害关系。”市民刘桂云认为,现在的社会环境不一样了,应该要让孩子自己做主,学校和家长给予正确引导。市民张喜芬认为,不管怎么样,学校不能强制学生,教育孩子应该注重方法。
  18日,记者数次拨打校长办公室电话,均无人接听。德州五中团委书记孟峰告诉记者,初一年级军训的时候,教官建议学生剪成短发,军训结束之后,学校出于学生良好文明行为养成的角度,提倡初一年级学生剪短发。在记者问到学校是否硬性规定初一年级女生留短发时,孟峰表示,他现在并不负责初一年级的教学事务。关于对“东营女生跳楼事件”的看法,孟峰说:“我们刚知道这件事,学校还是会提倡学生剪短发。”
  德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刘焕程介绍,教育局并没有明文规定学校要求学生剪短发,很多具体校规是学校按照学校的情况自行制定。“强制学生剪短发并没有法律依据,教育部门会就这些不合适的规定,和相关学校协商,撤销类似这样剪短发不合理的规定。”刘焕程告诉记者,教育部门会在了解详细情况后,再做出是否撤销这种不合适规定的决定。
  本报将继续对此事予以关注。强制学生剪发是否应该?如果您有什么话要说,请致电本报热线2600000发表您的意见和建议。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