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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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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4月18日讯(记者 董梦婕 通讯员 张翠华) 4月5日至15日,鄄城县工商局对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备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共查处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受设备的门店10个,没收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备40台。 4月初,鄄城工商局执法人员对销售“一锅双星”及其他地面接收设备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主要对全县范围内的电子市场、卫星地面接受设备经营门市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查处非法销售卫星地面接受设备行为,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同时,对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进行督查、暗访,力争检查到位,查处到位。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检查市场5个,门店18家;查处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受设备的门店10个,没收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备40台,没有发现“一锅双星”地面接收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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