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储藏室面积缩水法院判房产公司退差价
  • 2012年04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4月18日讯(记者 刘伟 通讯员 李宝然 王林林) 新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储藏室的面积比协议面积缩水了近5平方米。3月30日,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某房地产公司返还给买主面积差价款12375.2元。
  2007年7月5日,王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王某(买受人)购买某房地产公司(出卖人)的房子的位置、建筑面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等。
  双方于主合同签订后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储藏室按单价2480元每平方米、面积约23.89平方米计算,总价为59247元。
  2009年12月4日,王某取得载明储藏室测绘情况的房产证,发现房产权证书平面图记载储藏室面积为6.3米×3.0米=18.9平方米,与合同中约定的面积不符。
  王某遂起诉至东港区法院,要求某房地产公司归还面积差价款。
  而纠纷的另一方房地产公司则认为,合同中约定的面积包括储藏室公摊面积。
  东港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王某的房屋产权证书记载,储藏室公摊面积为0平方米,即层高不足2.2米不作为建筑面积计算的储藏室面积不应包括公摊面积,所以,王某储藏室的面积应为18.9平方米。
  18.9平方米与补充协议中所约定的23.89平方米存在4.99平方米差距。
  按照补充协议约定,储藏室单价为2480元每平方米,以实际面积18.9平方米计算,王某为储藏室多付了12375.2元。
  因此,东港区法院依法判决,某房地产公司返还给买主面积差价款12375.2元。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