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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表改造物业每户收300元》
收取300元符合规定
  • 2012年04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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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4月18日讯(记者 白雪) 4月17日,本报报道了望岳B区小区电表改造物业每户收300元费用,经泰安市泰山供电部工作人员核实,收取的300元费用符合相关政府文件规定,前期工作人员解释有误。
  泰安市泰山供电部工作人员介绍,依据泰安市物价局文件泰价管发【2001】133号文件,收取一户一表改造费,最高不超过300元。2011年11月17日泰安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要求居民承担300元每户的改造费用,改造费用超300元每户的,按照300元每户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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