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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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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982110热线消息(记者 王鹏 通讯员 李霞 郭蕾) 肥城一男子骑电动车撞倒行人后驶离现场,伤者抢救无效死亡。18日,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批准逮捕该男子。 2月26日晚上7点左右,肥城市民鹿某骑电动车带女儿回家。当时路上没有路灯,电动车前面车筐放着一个暖瓶和一个保温杯,遮住车灯光,车电量不足,也看不清前面情况。看到路边散步的王某时距对方还有半米距离,向左扭把想避开,但距离太近没有避开,电动车右侧挂住她,将她撞倒在地。周围人一看出事,赶紧打电话报警。鹿某打电话将父亲叫来,骑着电动车送女儿回家。 王某由于严重颅脑受伤,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月27日死亡。肥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鹿某骑电动车未确保安全、在事故后未保护现场等,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肥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醒:随着电动车不断增多,电动车逆行、闯红灯等违章行为随处可见,很多人抱着电动车不是车的想法,无所顾忌。同时因电动车肇事而引发的刑事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今后,广大市民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不要以为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辆就可以麻痹大意,违章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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