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韩法院判中国船长30年监禁
外交部:不接受韩单方面对我渔民作出判决
  • 2012年04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4月15日下午,中国船长程大伟接受调查。资料图
  据新华社首尔4月19日电 韩国仁川地方法院19日一审判处中国渔船“鲁文渔”号船长程大伟30年监禁,并处2000万韩元(约合1.75万美元)罚款。同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表示,中方不接受韩方单方面适用“专属经济区法”对中国渔民作出判决。
  仁川地方法院在判决书中说,去年12月12日,程大伟在非法捕鱼而遭到韩国海警执法时,指示船员妨碍韩国海警登船执法,在韩国海警登船后刺伤韩国海警李洛勋,并在海警突然发射照明弹后“惊慌之下条件反射性地挥刀,刺中韩国海警李清浩并导致其不治身亡”,因此犯有“杀害执行公务者未遂和杀害执行公务者之罪”。
  判决书说,鉴于程大伟杀人并非故意、反省态度真诚,判处其30年监禁和相应罚款。
  法院同时判处与此案相关的中国渔船“辽葫渔”号船长刘某和“鲁文渔”号、“辽葫渔”号的8名船员18个月至5年监禁,并处以罚款。
  在此之前,韩国检方要求法院判处程大伟死刑。
  程大伟等人当庭并未就是否上诉作出表态。据悉,辩护律师将于下周探视程大伟等人。
  仁川地方法院作出判决后,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当天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注意到韩方有关判决。中韩在黄海尚未划定专属经济区界限,中方不接受韩方单方面适用“专属经济区法”对中国渔民作出判决。
  刘为民表示,事件发生后,中方一直与韩方保持密切沟通,敦促韩方理性、公正、妥善处理此案。中方将继续关注案件进展,并为本案中当事中国公民提供必要协助,维护他们的正当、合法权益。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