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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房为由抢劫强奸女房主
一男子作案8日后落网
  • 2012年04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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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张某摩托车座下,民警搜出他作案使用的水果刀。 记者 吕修全 摄
  本报威海4月19日讯(记者 吕修全 通讯员 王卫峰) 18日,经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在摸排走访时,恰巧遇见并识出涉嫌于4月10日抢劫、强奸一名女性的犯罪嫌疑张某,办案民警果断对其实施抓捕。被捕后,张某对自己以租房为由进入出租房,抢劫、强奸女房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张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
  4月10日中午,经区某小区一女性居民报警,称她被一前来租房的男子强奸,并被抢劫2000余元。民警随即调取了该小区的监控录像,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体貌特征及逃离方向。
  连日来,经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童助胜等办案民警到宅库村附近进行排查。下午2点10分许,童助胜根据掌握线索找到宅库花园6号楼一小超市,调查询问犯罪嫌疑人信息。这时一名身材瘦弱的中年男子走进店中买烟。“就是他!”童助胜迅速判断进入店中的男子与警方掌握的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完全符合。童助胜堵住超市门口,询问该男子是否有事需要交待,见男子犹豫了一下,童助胜迅速控制该男子,并将他带回皇冠派出所突审。
  经审讯,该男子姓张,40岁,乳山人,在经区一轮胎厂工作。张某很快承认了自己曾于10日中午以租房为由,在骗得女房主信任进入出租房后,使用水果刀威胁女房主,并用胶带捆绑女房主后实施强奸、抢劫的犯罪事实。办案民警再次押解张某回到宅库村家中,在他家中搜出作案当日所穿的外套及水果刀等作案工具。民警还调查了解到,张某自3月9日起,在网上搜集整理了大量女性房主租房的信息。
  目前,张某因涉嫌抢劫、强奸已被经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审理。办案民警提醒市民,尤其是女性房主,在出租房屋时不要过多透露个人信息,看房时最好有他人陪同,避免单独陪同租户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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