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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出新规督促“第一书记”
“第一书记”将接受派驻、派出单位双管理
  • 2012年04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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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4月19日讯(记者 张冬梅 通讯员 王琳琳) 19日,记者从滕州市委组织部了解到,为确保“第一书记”在基层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滕州市决定实行“第一书记”派出单位和派驻单位“双管理、双帮带、双考核”制度。
  记者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在对“第一书记”的管理上,派驻单位要明确“第一书记”岗位职责,加强日常管理。要明确“第一书记”驻村岗位职责,成立“第一书记”工作办公室,建立请销假、考勤、工作日志、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周工作例会等制度,不定期对驻村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而派出单位也要明确“第一书记”工作职责,制定年度工作目标,与“第一书记”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月调度、季汇报,引导“第一书记”快速转变角色;同时派驻单位与派出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沟通,共同做好对“第一书记”工作的跟踪管理。
  根据规定,相关负责人还要做好对“第一书记”的帮带工作。派出单位要建立帮包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为帮包第一责任人,把“第一书记”所在的村作为联系点,定期调查研究,帮助“第一书记”出主意,解决具体问题,从政策、财力、物力上给予支持;而派驻单位的党委书记每月要与“第一书记”进行1次谈心谈话,及时了解“第一书记”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特别是对工作中出现的复杂难点问题耐心指点,传授经验,共同探讨解决办法,真正从工作、生活上对“第一书记”关心帮扶到位。
  对于“第一书记”的工作,派驻单位和派出单位都要进行年度考核,对不负责任、消极应付、完不成任务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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