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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被对方当事人雇凶打伤 |
| 在枣庄尚属首例,嫌疑人已落网 | |
- 2012年04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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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4月19日讯(记者 徐萌) 近日,枣庄市市中公安分局刑侦打流中队联合光明路派出所,成功侦破全市首例律师正常执业被对方当事人雇凶伤害案,在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地将寻衅滋事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刘某某、刘某抓获归案。 据悉,2010年11月29日19时许,市中区某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王某某在回家途中,突然遭到数名蒙面持械歹徒的袭击,造成其右腿四处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案发后,市中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迅速开展侦破工作。经过16个月的缜密侦查,4月10日,专案组成功破获了该案,将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 据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刘某某和刘某供述,张某某与他人打民事官司,因怀疑对方代理律师王某某搜集了对自己不利的证据,作出某对自己不利的辩护,遂雇佣刘某某和刘某,经事先预谋,多次跟踪踩点,于2010年11月29日,三人蒙面持木棍跟踪王某某至其居住的青松里小区大门西侧时,对其实施殴打致伤,后经法医鉴定构成人体轻伤。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4月16日上午,枣庄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刘祥金处长、枣庄市律师协会崔少华会长和受害者王律师专程到枣庄市公安局和市中公安分局赠送锦旗和感谢信,对公安机关成功侦破全市首例因律师正常执业而被对方当事人雇凶伤害的案件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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