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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以高回报,诈骗女网友200万
该男子曾为国家公务人员,作案前已被单位辞退
  • 2012年04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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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吴金彪 实习生 袁丹) 大连一男子以“帮忙买车”、“投资做生意”为名,诈骗济南一女网友200多万元。该男子曾为国家公务人员,实施诈骗前因“自由散漫”被单位辞退。
  2010年11月的一天,济南女子李某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了大连男子芦某,芦某自称是大连市的一个公务人员,社会交际面广,能以27万元的价格帮李某购买一辆价值70万左右的保时捷轿车,李某信以为真,并于2011年2月分两次汇给芦某27万元购车款。然而芦某收到钱后,却以种种理由推托,称车辆“正在抵押”和“正在修理”,至今没有将车辆交付李某。
  2011年2月至7月,芦某又对李某说,他所在公司“大连赢达焦炭能源信息有限公司”正与湖南某发电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让李某投资,并称投资100万每月能挣40万。禁不住“高额回报”的诱惑,李某于2011年3月10日与芦某在济南签订了《合伙投资合同》,共同投资所谓“大连赢达焦炭能源信息有限公司”的煤炭经营和运输业务。为此,李某以济南的房子抵押,并于当年3月份和6月份先后借给芦某117万元和70万元。
  然而半年过去了,李某不仅没有得到任何收益,连本金也要不回来了。意识到可能被骗后,李某到工商局查询“大连赢达焦炭能源信息有限公司”的信息,结果被告知该公司根本没有注册。
  2011年12月16日,李某到济南市市中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一中队报案。接到报案后,中队长李宝庆率民警赴大连进行了多次调查取证,并于2012年3月7日将犯罪嫌疑人芦某抓获押回济南。
  经审讯,芦某现年30岁,大连市人,实施诈骗前曾为某单位公务人员,2010年11月因为“自由散漫”被单位辞退。目前,嫌疑人芦某被市中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执行逮捕。
警方: 他用骗来的钱 买了三辆车
  “满嘴跑火车,没一句实话。”市中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李宝庆说,案件调查期间,他曾与嫌疑人芦某有过多次接触,发现此人擅长说谎,为了博取女网友的信任,两人聊天记录就多达180页,谎话连篇。李宝庆说,芦某没有给网友李某买车,却用诈骗来的64.93万元为自己买了日产奇骏、本田奥德赛和奔驰三辆汽车,其他大部分钱财已经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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