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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了好处费 次品变“上品” |
| 滕州一化验员被公安部门立案调查 | |
- 2012年04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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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4月21日讯(记者 孔红星 通讯员 刘阳河) 枣庄滕州某化工公司一化验员,先后四次收“好处费”,将卖给公司的次品检验成“上等产品”。事情败露后,该化验员被公司领导扭送到当地公安部门。目前,滕州市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 据介绍,鲁某某为滕州市某化工公司的化验员。据鲁某某交代,今年2月初,单位员工张某某约见他,提出让他帮忙将一批货物过关。他没禁得住诱惑,便同意了对方的要求。张某某给他3000元现金作为“好处费”。 第一次为别人做了虚假检测报告后,鲁某某没有想到这种事情再次到来,并得到2000元“好处费”。2月27日和2月29日,鲁某某先后按照张某某的提示将产品化验“合格”,并获得9000元“好处费”。3月2日,公司发现这一事情后,将其扭送至当地公安机关。 据滕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刘真伦介绍,办案民警调查时得知,黄某某的公司从河南省某公司购买了三苯,在济宁市装卸中转后将产品以次充好卖给鲁某某所在的化工公司,但因产品达不到标准,于是通过中间人给化验员“好处费”,将不达标产品在检验后变成“上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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