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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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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22日讯(记者 丛书莹 通讯员 耿永胜)22日,潍坊市民政局印发《潍坊市自然灾害应急响应预案》1000册,据了解,这是潍坊首次制定自然灾害应急响应预案。 预案规定,凡在潍坊范围内发生的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爆发、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实时启动预案。 潍坊市民政局救灾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印发《潍坊市自然灾害应急响应预案》是为了建立健全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潍坊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记者了解到,根据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市本级设定四个响应等级,分别是四级响应对应蓝色,三级响应对应黄色,二级响应对应橙色,一级响应对应红色。一旦灾情损失达到设定响应标准,即启动相应响应措施。 据了解,四级响应标准是死亡3-5人;紧急转移安置300人(含)以上,1000人以下;倒塌或严重损坏房屋200间(含)以上,1000间以下。三级响应标准是死亡6-9人;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含)以上,1万人以下;倒塌或严重损坏房屋1000间(含)以上,3000间以下。二级响应标准是死亡10-19人;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含)以上,5万人以下;倒塌或严重损坏房屋3000间(含)以上,5000间以下。一级响应标准是死亡20人(含)以上;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含)以上;倒塌或严重损坏房屋5000间(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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