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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再添四家医保惠民病房
纳入惠民病房病种,输液治疗费不设起付标准
2012年04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聊城4月22日讯(记者 刘云菲) 为切实减轻参保患者负担,方便患者就医,4月份起,全市再添四家医疗保险惠民病房。
惠民病房门诊输液病种范围包括:急、慢性支气管炎、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椎动脉型、颈动脉型)、哮喘急性发作、冠心病、脑血管病、急慢性阑尾炎保守治疗、急性泌尿系感染、慢性肝炎、带状疱疹、急性胆囊炎、丹毒(轻型)。
纳入惠民病房的病种,门诊输液治疗费不设起付标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属统筹范围的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支付85%;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属于统筹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65%。
按照“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的原则,严格控制惠民病房医疗费用。人均费用、日均费用标准,原则上分别不得超过1200元/人次、14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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