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八连涨” |
| 增加的养老金月底全部发到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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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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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22日讯(记者 王金强 实习生 李榕 通讯员 李根富) 4月21日是德州市市直企业退休、退职职工调整待遇发放的第一天,在德州银行部分网点,领取养老金的人群排起了长队。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增加养老金的对象是2011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据介绍,企业退休、退职职工此次调整的待遇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这已经是德州市连续8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8.1万名退休职工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将于4月底全部发放到位。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增208元,市直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增220元,涨幅达到15%,超出国家规定10%的提高幅度。 据悉,此次养老金调整分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两部分。普遍调整按两部分增加:第一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36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8.8元;第二部分按2011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计算增加。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部分人员给予适当倾斜:一是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正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490元,副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290元;二是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40元、70元和140元。其中,在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150元、70元和130元。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手续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每人每月50元增加养老金。 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建国前老工人养老金的增加标准为: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90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80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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