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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仓大甩卖小票要回收 |
| 台东一商场促销强收购物小票引争议 | |
- 2012年04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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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17日讯(见习记者 程凌润) 近日,台东纳迪亚加盟店两个玻璃门上“出门收票”四个大字十分醒目,里面挤满了前来“淘宝”的市民,走出店门却要“乖乖地”交出购物小票。 “牛仔10元、T恤20元、风衣50元……”近日,记者在台东纳迪亚加盟店看到,“清仓甩卖”的廉价策略让很多市民动心。商店中促销的T恤、毛衣、风衣、裤子、鞋,价格不超过200元。市民梁女士看到促销活动之后,就花80元给自己的外孙买了一件上衣。 该商店门口左侧的柱子上写着“不让试穿”四个大字,收银台后面的墙上是由毛笔写的“不退不换”、“只收现金”的提示语。一些消费者发现衣服的瑕疵想退换衣服,商店的促销员则以商店“不退不换”的规定答复。 “为什么要收小票呢?”记者咨询了收银员和负责回收购物小票的小伙,他给予的答复却是,“不退不换,就这样规定的,即便是给你小票,也退换不了。” 青岛市工商局办公室一位姓贺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购物小票是消费者的消费凭证,商家“不退不换”的规定,属于霸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都有规定,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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