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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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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22日讯(见习记者 吕璐) 市民杨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他在浦口路租用了一间门头房,因为没有单独电表,他花5000元钱买了70米的电缆,从物业公司的配电室拉电到自己的门头房。可在一户一表改造之后,他想再从物业那里拿回自己的电缆却成了难事。 市民杨先生去年8月份搬到浦口路一间门头房做生意,向所属的物业申请用电,当时物业要求所有门头房的业户自行购买电缆,杨先生就花了5000多元买了70多米的电缆。今年2月份一户一表改造,杨先生之前自己购买的电缆就可以不用了,杨先生想拿回电缆另作他用,可是这70多米的电缆有6米长的部分处于大门紧锁的配电室中,任凭杨先生怎么拽都拽不出来。 22日上午,记者来到杨先生的门头房的后门,看到墙上有很多电缆,杨先生说这些电缆中,其中一条通向不远处的配电室中。 杨先生告诉记者,两天前,他曾经找过物业,物业的工作人员称电缆的产权已经移交给供电公司。随后,杨先生又找了供电公司,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则表示,配电室不能随便进,只能找物业。杨先生询问能否安排工作人员陪同一起去把电缆取出,供电公司要求杨先生去物业出具书面证明。 杨先生遇到了两个部门都不管的尴尬。当初负责杨先生门头房的物业在三四个月前已经搬走,现在来的是新物业,声称对此事并不了解。“不打开配电室大门就拿不出电缆了,几千块钱就浪费了。”杨先生说。 22日,记者拨打95598“电力彩虹”热线反映情况,工作人员说他们会在五个工作日内派人处理,如果配电室的钥匙在供电公司手里,工作人员会尽快打开配电室的门让杨先生拿回属于他的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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