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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足2公里竟收燃油附加费 |
| 有些的哥乱收费,一乘客坐车数月仅一次没被收附加费 | |
- 2012年04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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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4月22日讯(记者 袁沛民) 2012年1月15日,枣庄出租车开始征收燃料附加费。根据规定,运距2公里以上按每车次1元的标准加收,2公里及2公里以内的不得加收。可最近有市民反映,即使运距不到两公里,市区也有许多出租车加收一元燃油附加费。 由于平时下班晚,徐女士经常坐出租车回家,但是她发现,所谓2公里以外收燃油附加费的标准,对部分出租车司机来说,就是摆设。“我家距单位刚好有2公里的距离,但坐了几个月的出租车,只碰到一位按规定2公里内没收燃油附加费的司机。”徐女士说,“我问司机,不到2公里为什么也收燃油附加费时,司机说现在都这样。” 针对徐女士的情况,22日,记者采访了几位市民,被采访的市民都表示经常遇到不满2公里被收燃油附加费的情况。但对于目前燃油附加费随意收取的状况,市民对其看法并不统一。有的市民认为,枣庄出租车起步价本身不高,司机师傅很辛苦,可以理解。另一部分市民则认为,应按照违规执行,不能放纵其发展。“一元钱不多,但是这件事情是不对,无规矩不成方圆,社会制度和规定不应随意践踏。”市民张先生说,“另外我还想问,枣庄出租车基本上都烧天然气了,为什么还收燃油附加费?”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几位正在等客人的出租车司机,一位司机师傅告诉记者,虽然规定是2公里以上才收燃油附加费,但是一般情况下是都收的,也很少有市民提出反对意见。“当然如果市民不愿意给的话我们也不会强收。”司机师傅说。对于市民提出的天然气车还收燃油附加费的问题,司机师傅解释道,天然气也会涨价,而且使用天然气其他成本也会增加。“市区内只有两家加气站,每次去都要排队,耽误的时间和精力都很多。而且现在都是油气双用的,不是说就不用油了。” 对于市民反映的情况,枣庄市交通相关部门表示,燃油附加费并不只指汽油,也包括其他燃料。对于司机不按标准收取燃油附加费的现象,市民可拒给燃油附加费或记下车牌号码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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