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岗创业,你知道都有哪些补贴吗—— |
| 老薛开公司,一年补贴领了46万 |
| 本报记者李楠楠通讯员宋茂林孙云波 | |
- 2012年04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一位市民在现场申请办理创业补贴。 李楠楠 摄 |
|
下岗后,不少职工想通过创业再创一片天地,但往往公司刚有点起色,就因为后续的资金跟不上,致使公司半途而终。然而这样的情形,却没有发生在曾经的下岗职工老薛身上。为啥?老薛说:“去年一年,光领国家补贴,俺就领了46万。”这些补贴都有哪些?其他下岗再创业的市民,是不是也能领取? >> 老薛下岗创业,一年领了46万元补贴 “一开始办证的时候,工商证费用都按照政策给减免了,失业职工创业补贴给了3000块钱,房租补贴给了10000块钱。企业职工每个月缴纳保险以后,人社部门及时按照国家创业政策给予补贴,2011年一共给我补贴了46万,我这个企业做到今天这个地步,跟政府和人社部门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想起当初创业时政府给予的帮助,牟平金晖纺织有限公司经理薛连杰激动不已。 薛连杰原本是牟平区的一名下岗职工,2008年他自主创业开办了公司。企业经过3年的发展,已经发展到固定资产100万元、产值400万元的企业。 如今,公司的纱线和棉布等产品销往全省各地,在市场上稳稳站住了脚跟,企业员工也发展到了65人之多。这些员工也都是失业职工,薛连杰也从失业自主创业,发展成了吸纳再就业的先进典型。 >> 都是“创业补贴”的功劳,最多能拿3年 牟平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的工作人员介绍,这46万元中很大一部分是烟台市创业补贴中的社保和岗位补贴。 “按规定,2009年3月份以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1年以上,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的标准,给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4项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山东省2011年月平均工资为2811元,所以一年下来,员工每人可领取补贴13492.8元。当时,老薛的企业招聘了34名下岗失业职工,去年老薛就从政府领取社保和岗位补贴458755.2元。 据介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与岗位开发补贴的期限是:除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 瞧仔细了,“老薛们”还有这些补贴可以领 “我也是通过人社部门开设的培训课程上了解到创业有补贴的信息,原来政府有这么多的优惠政策,我们都不知道。”薛连杰告诉记者。 牟平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相关负责人说:“我们的许多政策老百姓还不太知晓,很多符合条件的市民错失了政策支持的机会。” 像老薛这样情况的下岗创业者,除了社保和岗位补贴,还可以领取的补贴有: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3000元)、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社保和岗位补贴、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按每吸纳一名失业人员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2011年以来,牟平区为137家企业、485人发放了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286万元。 据了解,早在2010年烟台市就公布了《烟台市创业补贴发放办法(试行)》,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市民,都可以到当地人社部门咨询申请和领取。 除此之外,下岗失业后想创业的,还能领取失业金一次性领取补贴、小额担保贴息贷款优惠政策以及创业培训补贴等。 创业带动就业优惠政策解读 优惠政策项目 享受群体 具体规定 具体标准 租赁补贴 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烟台市户籍的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包括:“4050”、零就业家庭、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等,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满一年以上的。 按先缴后补的原则,给予不超过场所租赁费50%的补贴,补贴期限1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万元。 一次性创业补贴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 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给予1000—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社保和岗位补贴 创业者创办的企业 1、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四项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补贴标准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 2、创业者本人属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困难人员、且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本人享受创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同等的社会保险和岗位开发补贴待遇。 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 创业者创办的企业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以外的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 每吸纳一名失业人员,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 失业金一次性领取 正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将其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 以当年度本地失业保险金标准计发。 小额担保贴息贷款 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 除国家限制行业(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外的商贸、服务、生产加工、种养殖等各类经营项目。 贷款额最高为5万元,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 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等其他创业人员 贷款额最高为5万元,享受50%的贴息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现有在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展期不贴息)。 创业培训补贴 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高校毕业生、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 参加通过由劳动部门招标确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培训。 符合条件的人员实行免费培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