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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广告现身闹市区?是真的 |
| 工商人员称,该广告存在多处违规,将采取措施整改 | |
- 2012年04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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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告牌上,烟的香型和名称清晰可见。 见习记者 袁恩峻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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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热线967066消息(见习记者 袁恩峻) 近日,市民张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967066反映,北马路科技市场对面有一块很大的广告牌,上面有青松绕山石,他开始觉得是旅游公司打的去黄山旅游的广告,不过仔细一看,广告牌上有“吸烟有害健康”的字样。这个广告到底是干啥用的?记者调查发现,原来这是一块违规的香烟广告牌。 19日上午10点,记者找到了这块巨型户外广告牌。该广告牌长25米左右,主色调为黄色,上面有青松山石白云环绕。广告牌的中心位置有“吐纳有度 通仙情怀”八个大字,看着这些图案和文字,不禁让人联想到黄山。在广告牌最左边有“通仙”、“生态绵柔香”、“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字样,这些明显是香烟广告的特征。 记者调查发现,“吐纳有度 通仙情怀”是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7匹狼”香烟的品牌口号,而“通仙”则是2010年该公司推出的转型之作,主打高端品质。记者走访市区各大商场,发现都有这种香烟在售,价格为60元每盒,香烟正面和背面都有和广告牌上同样字样的“通仙”标识。 市区一商场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大概是2011年,烟台才售这种烟。南方的烟,烟台人买的很少,销量相当相当一般。”记者随后联系了“7匹狼”某经销代理,该经销代理称,不清楚该广告牌的情况。 “国家不是规定不能给香烟做广告吗?”带着疑问,记者采访了烟台市工商局芝罘分局商标广告科刘科长。刘科长介绍说,“根据《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烟草广告是指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经销者发布的,含有烟草企业名称、标识、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等内容的广告。该广告无疑属于烟草广告。” 对照着记者拍的照片,刘科长说,烟草广告中不能直接宣传烟草品质,烟的香型等信息,该广告中存在多处违规现象。“烟草广告不得在等候室、影剧院等公共场所设置,但是这个公共场所没有明确界定,户外广告算不算违规,不同城市有不同的理解,但这个广告确实存在一定的违规现象,近期会采取相应措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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