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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不调价的电量门槛 比国家初步方案高80度
  • 2012年04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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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崔滨
    在山东省阶梯电价听证会紧锣密鼓筹备之时,一场全国范围内的电价听证“大合唱”正在汇聚。目前,北京、上海、海南、陕西、江苏、安徽、重庆、山西、广东、湖北、湖南、贵州等多地都公布了阶梯电价听证方案,只待6月1日居民阶梯电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
  “根据发改委的测算,目前中国居民用电中,大约5%的高收入家庭消耗了24%左右的居民用电,10%的高收入家庭消耗33%的居民用电。我省的情况也差不多,是5%的人消耗了全省21%的居民用电。”省物价局人士24日告诉记者,“实行居民阶梯用电,就是促进全社会的节能省电意识,同时用高耗电居民的额外用电成本,补贴低收入家庭的免费用电。”
  山东省物价局人士介绍,本次山东阶梯电价听证会拟听证的两个方案,都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满足80%甚至90%以上的居民日常用电。同时,按照两个方案,山东电网每年要拿出几百万到一千余万元的售电销售额,补贴低收入家庭的免费用电。“毕竟高耗电居民家庭还是少数,这次阶梯电价调整实质还是政府让利于民。”
  此外,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两套全国居民阶梯电价用电方案,价格不作调整的第一档基本用电量分别为每户每月110度和140度。而我省拟听证的两个方案,其第一档基本用电量均高出国家初步方案80度,“我省的方案,一方面照顾了大多数居民的用电利益,同时还为今后的电价和用电结构调整预留了空间,可以说既保证了居民用电,也兼顾了民生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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