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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表属欺诈 鉴定有难度
  • 2012年04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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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这种为了一己私利调整里程表的情况,相关部门又是什么态度?
  记者从淄博市工商局了解到,2007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二手车买卖合同》规定,调整汽车里程表后再进行销售,是明显的隐瞒车辆基本信息行为,属于欺诈范围。
  据淄博市质监局的工作人员介绍,里程表不属于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前来讲不好鉴定,属于鉴定空白。计量检测部门只能检测里程表本身是否合格,但无法检测出被篡改的具体公里数字。但《计量法》第51条规定,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可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并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
  淄博市计量所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私下调整里程表数字,属于私自破坏计量器具,但目前淄博市并没有法定的检测机构。
 本报见习记者 张汝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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