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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管理责任但没有处罚权
五个部门难堵狗患危害
  • 2012年04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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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在雨中牵着宠物狗前行。李岩松 摄
  本报济宁4月24日讯(记者 范少伟) “每天早晨六点多,人民公园的大型犬很多,主人也不牵着,很多孩子吓得直躲。”24日上午,市民刘大爷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24日,记者采访中发现,虽然根据相关规定,公安、畜牧、工商、综合执法、卫生防疫5部门分工管理,但由于没有处罚的职权,所以管理起来非常困难。 
  刘大爷今年快80岁了,家在粉莲街社区,每天早晨都会到人民公园散步,有时会带着六岁的小孙子一起去广场玩,但大型犬太多,经常吓到小孙子。“有的烈性犬站起来一人多高,主人也不拴着,看着很吓人,小孩就更害怕了。”刘大爷说,有一天早晨公园里一只大型犬,疯狂地追逐另一只小型犬,周围的人一动也不敢动,当时自己吓得都站不起来了。
  根据《济宁市养犬管理办法》,有公安局、综合执法局、畜牧局、工商局、卫生防疫等五个部门对宠物狗进行管理。
  “我们只负责宠物狗对公园绿地等市容市貌的破坏,宠物狗产生的扰民事件,我们并不负责。”济宁市综合执法局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表示,虽然有管理办法,但并没有具体的处罚细则,工作难度比较大,遇到牵着大型犬在公园遛狗的人,只能说服教育,没有强制措施。
  “我们负责给狗注射疫苗,但没有执法权。”济宁市畜牧兽医局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工作人员称,济宁市共有11个宠物狗疫苗注射点,注射疫苗的价格根据药品种类不同而不同,注射疫苗后会给狗的主人一个宠物疫苗免疫证。到底有多少狗注射过疫苗?上述工作人员表示没有统计过,并不是特别清楚。
  “济宁市没有立法权,养犬管理办法也无法规定处罚细则,所以对违反《济宁市养犬管理办法》的行为,只能进行批评劝阻,无法强制执行,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规养犬现象的发生。”济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工作人员解释,如果只有公安部门行动,治理“狗患”的效果并不明显。
记者手记>> 如果不行动,谈何改善?
  制度不完善、管理办法不明细、涉及部门较多、具体问题责任不明确……一提“狗患”难治,基本每个主管部门都会说出这些理由。应该说,这些部门的说法确实有根有据,但绕了一个圈回来,“狗患”问题到底如何解决?
  “全力做好、及时妥善、继续深入、积极履责……”这些字眼,在相关部门关于城区养犬问题的情况报告中经常出现。但如果不去行动,不去改变,这些看似深刻的字眼只能是空文,在上报给相关领导后,必将又一次沉寂在一摞摞文书中,“狗患”问题不会有任何改变。 
  济宁市政协委员、育才中学老师路敦志今年在政协会议上的提案,就以《关注城区养犬问题》为题。他用了近一年的时间写出调研报告,希望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路敦志说,如果都不行动,如何才能推动制度的改进和完善,难道非要等到矛盾特别激化时,才去被动地治理“狗患”吗?

12345市长热线—— 狗患投诉热点
  1、违规饲养大型犬
  人民公园东北角、洸府河公园等公共场所绿地经常有藏獒、德国牧羊犬、大白熊犬等禁养犬,这些犬只体型大、性格烈、攻击性强,具有较大的危害性,尤其是对晨练和晚上散步的老年更是苦不堪言。
2、犬吠扰民
  初步统计,城区冠亚星城、兴唐小区、益民东区、解放路塑料厂宿舍、齐鑫花园小区、红星小区、电力二公司宿舍、仙东小区、长虹小区等多个小区居民投诉犬只昼叫夜吠,影响居民休息;个别宠物商店、犬医院将犬只放在门外招揽生意,如中心闸北路的“宝贝宠物店”、“金炫舞宠物店”犬只吠叫,形成附近居民的连续集中投诉。
3、存在卫生安全隐患
  据群众反映,近期长安花园、洸河花园小区、太白小区、竹竿巷等处出现流浪犬,且无人看管收容,这些犬只多数未经卫生防疫,极易传播疾病,存在卫生安全隐患。
本报通讯员 朱珊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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