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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偷东西,老婆摆地摊销赃
赃物塞满了三个房间
  • 2012年04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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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
  ◥曹某盗窃的部分赃物。
  本报4月24日讯(记者 赵磊)昌邑警方抓获一名盗窃犯,堪称“贼王”。“他偷来的赃物摆满三个房间,离地一米多高。”24日,昌邑刑警大队民警回忆,为抓获“贼王”,他们蹲点盯守半年多,嫌犯妻子曾先后开超市、摆地摊出售赃物。
  “去年五六月份,我们针对城区和部分乡镇门头被盗案,进行了串并案调查。”24日,刑警大队办案民警向记者说道,从2009年开始,昌邑多次发生了沿街门头夜间被盗的警情。在多起案件中,被盗的都是路边门头,店内物品同样被洗劫一空。“不只是商品和钱,店里面所有东西都没了,包括衣服、被褥甚至菜刀。而现场留下痕迹物证很少,应该是带着手套作案。”
  在经过一系列侦查后,警方将视线锁定在一名曹姓男子身上。曹某今年35岁,曾因流氓、盗窃罪被判过两次刑。2011年11月份,警方确定了曹某的住处,并且开始蹲点盯守,搜集曹某作案的证据和赃物的藏匿地点。“他每次盗窃都像是搬家,赃物不可能很快处理完,肯定藏在什么地方。”
  4月11日,昌邑警方经过长达一年多的侦查后,在昌邑市一家修车厂中,将35岁的男子曹某抓获。就在将其抓获的当天,警方同时控制了曹某的妻子和一名同伙,并且在其家中搜到了大量的赃物。
  赃物数量大、种类杂,竟然将曹某家的三个房间都塞满,堆积平均高度一米有余。其中,大到电动车、电脑,小到烟酒糖茶、日用百货,无所不有。曹某的妻子曾经先后开超市、摆地摊销赃。
  起初,曹某对于盗窃的事实并不承认,但是在警方搜集到大量物证后,曹某最终开始一点一点说出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述案件三十余起,涉及昌邑、峡山、寒亭三个县市区及下设七八个乡镇。
  4月24日,记者从昌邑警方获悉,目前曹某已经被依法刑拘,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整整拉了六车才拉完
  “我干刑警十多年了,涉及赃物这么多这么杂的案子,以前从来没有见过。”24日,在采访时,昌邑刑警大队翟队长很是感慨。
  当民警进入曹某家中查找赃物时,不禁被满地的赃物惊了一下。“赃物根本不用找,遍地都是。”负责现场清查的民警说,整整三个房间,都被密密麻麻的赃物摆满了,基本没有落脚的地方。赃物都是堆砌起来的,离地面一米多高。
  名烟、名酒、茶叶、化妆品、衣服、手机、电视、电脑、DV、自行车、电动车及各种各样的日用百货,种类多得连民警都为之诧异。“光衣服就有七八百件,这还不算以前曹妻摆地摊卖的。”
  “一开始我们还是用单位的面包车去拉(赃物),谁知道,光他偷来的酒,就整整拉了四车,而且每车都是塞得满满当当。”民警说,第二天,他们就专门借来了一辆带后斗的农用三轮车。“车有后斗就拉得多了,不过这样也是拉了两车。”
摆地摊却从未进过货
  自从2011年11月份,警方确定了曹某的住处后,就对其进行了长达半年的蹲守。在蹲守中,民警发现了一些可疑的地方。“曹某两口子都算是有正经职业,曹某是在建筑工地负责刮瓷的包工头,而曹妻则在小市场上摆地摊,以前还开过超市。”
  然而,民警却发现,在建筑业淡季的冬天,曹某经常凌晨开车外出,并且整夜整夜的不回家。曹妻地摊上的衣服、物品一直都非常便宜,销量很好,但是她却从来没有出去进过货。
  “她隔三岔五就到城区的小市场摆地摊,我们都没见他进过货,却一直有东西卖。”一名民警穿便衣,装作顾客去询价。“她衣服卖得很便宜,一件也就是五十、一百的。”
  警方分析,曹妻地摊上出售的货物,很有可能就是曹某盗窃来的赃物。同时,警方了解到,在2009年到2010年,曹妻曾经开过一个超市,超市的货源可能也有一大部分是曹某盗窃所得。随后,这一想法也在曹某被抓后,得到证实。
         本报记者 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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