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限制前妻再婚自由男子诉讼被驳回
  • 2012年04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4月24日讯(记者 刘伟 通讯员 崔荣涛)莒县男子王某和李某协议离婚,女儿由李某抚养,不过离婚时王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协约,内容是为了保证女儿成长,李某三年内不能再婚,后李某于2011年再婚,王某遂将李某告上法庭。
  王某要求法院变更女儿的抚养关系,不过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男女双方只要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条件,就可登记结婚。
  王某与李某约定的协议,限制了李某的结婚权,约定无效。   离婚后女孩王小某一直由李某抚养,随李某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对子女的成长不利。莒县法院近日依法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