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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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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24日讯(见习记者 王亚男 通讯员 于海明 崔立来) 近日,临淄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帮助“上访户”王栋拿到42万元的赔偿金。 据悉2010年,王友凡办完公务骑车离厂时,被田某酒后驾驶的货车碾压致死。田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事拘留,但田某无力承担赔偿费用,无奈之下,王友凡家属选择了上访。 临淄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得知情况后,组织了一支精干的律师团为其免费服务。在发现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情况后,综合考虑,将案件加害人、肇事车车主及保险公司列入了附带民事诉讼的共同被告。最终法院认定赔偿数额总计421199.50元。几经努力,执行程序顺利结束,王栋等人终于拿到了全部的42万余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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