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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相关部门负责人:
企办学校应移交地方管理
  • 2012年04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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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历城区文苑小学内,孩子们从建设中的教学楼前走过。 本报记者 王媛 摄
见习记者 王茂林 本报记者 崔岩
  25日下午,在历城区文苑小学内,崭新的教学楼正在建设当中,去年刚刚建成的功能楼设施完备。
  文苑小学原是济南化纤厂子弟小学,2005年移交当地政府管理。
  “移交以后,学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管理规范了,设施完备了,师资力量也强大了。”文苑小学教导处主任牛主任很感慨地说,“以前待遇跟工厂同呼吸、共命运,现在是阳光工资,稳当多了。”
  市教育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国有企业办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是依据中央和省市政府关于分离企业社会职能工作的相关政策。
  该负责人表示,企业办学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国家曾允许企业办学。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减轻企业负担,基于当时形势的变化,制定了分离企业社会职能的相关政策。
  据介绍,根据中央有关文件,并依据2004年以来山东省人民政府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济南市辖区内国有企业办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相关文件,截止到2009年,除济南将军实验学校,济南市辖区内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已全部移交地方政府管理,这些企业办中小学也转变成了政府办学。在招生上,依据九年义务教育的相关政策,由政府统筹规划,根据学校的招生规模、学校建设状况和生源情况按学区划片招生。
  市教育局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将军实验学校属于央企办学,央企办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需依据中央确定的实施名单分期分批移交,将军实验学校一直没有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文件依据;齐鲁制药厂原是省属国企,在省属国有企业办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前已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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