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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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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25日讯(记者 喻雯 实习生 赵文静) 济南将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5日,记者从济南国土部门了解到,2012年12月底前,济南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40%以上。 济南市要求,按照土地总登记模式,对城镇建成区以外的所有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201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40%以上。2013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根据相关要求,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直接颁发给符合规定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颁发给使用权人。严禁以统一保管等名义扣留、延缓发放土地权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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