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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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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教育部召开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并颁布《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针对当前影响和制约质量提高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围绕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增强科学研究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提出了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30条具体措施。 《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稳定规模,保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规模相对稳定,高等教育规模增量主要用于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以及扩大民办教育和合作办学。同时,继续实施“985工程”、“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加强师范、艺术、体育以及农林、水利、地矿、石油等行业高校建设,突出学科专业特色和行业特色;加强地方本科高校建设,以扶需、扶特为原则,发挥政策引导和资源配置作用,支持有特色高水平地方高校发展;加强高职学校建设,重点建设好高水平示范(骨干)高职学校;加强民办高校内涵建设,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高校。 (据《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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