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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限临近 小饭桌还没一个办下证 |
| 小饭桌管理暂行办法已发布1个半月,芝罘区没有一家符合要求的经营者申请办证 | |
- 2012年04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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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25日讯(记者 刘清源) 3月13日,烟台转发《山东省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依据该《办法》要求,烟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自5月1日起,全市小饭桌实行登记制度,启用《餐饮服务备案证》。25日,记者从烟台市芝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新规发布了1个半月,芝罘区170余家小饭桌没有一家符合要求的经营者提出办证申请。 目前,芝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全面做好了办证准备,有符合要求的可以申请办证。据了解,芝罘区内共有170余家小饭桌,自3月13日烟台转发《办法》的通知后,不少小饭桌经营者和打算入行的市民都打来电话询问需要具备的条件。就整体而言,最突出的是面积和住家问题。根据《办法》规定,学生小饭桌加工经营场所应为独立场所。原则上,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其中食品处理区使用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另外,需要购置的设备、准备的材料、证件也有咨询。 “经营者做好准备后向部门提出办证申请,我们审查不合规定的会帮助申请者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再发放餐饮服务备案证。所有要求都合格后我们才会正式受理,最快当天就能办好证,最慢也保证在5个工作日之内办好证。不过,到目前为止,还没有1家达到标准的小饭桌提出办证申请。“有提出申请的但都未达到要求,仍在准备之中。”芝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记者从烟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餐饮服务备案证》5月才会启用,就小饭桌经营者集中关注的问题,有关部门会多听取各方意见综合考虑,确保小饭桌食品安全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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