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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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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24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李亭亭 卢宝蕾) 见新婚不久的邻居家首饰价格不菲,遂产生贪念想占为己有。4月19日,莒县公安局抓获一嫌疑人。 3月6日,莒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称,莒县寨里河镇某村刚结婚的何某家中失窃,被盗金项链、金戒指、金耳环等物品,价值5600余元。 经勘查,民警发现何某家现场没有攀爬痕迹,大门完好,唯一出入口就是天窗,而天窗正与李某家相通。 4月19日上午11时许,经过研究案情,民警传唤李某。经反复政策教育,李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原来,李某对何某家里很熟悉,见其家中的首饰价格不菲,甚是喜欢,遂起了贪念想占为己有。 3月6日,李某趁何某家中无人之机,顺天窗爬至何某家中将其卧室床头柜内的金项链、金戒指、金耳环盗走。根据李某的供述,民警在她家中将其赃物找出。 目前,案件正在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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