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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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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4月25日讯(记者 曹剑 通讯员 张力斌) 24日,一骑自行车男子在泰安市东湖路西段被撞伤,肇事者驾车逃走。凭借目击者提供的三位车牌尾号,交警不到半天时间揪出犯罪嫌疑人。 24日上午,泰安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科接到报警,东湖路上发生事故。交警赶到现场发现,一辆自行车倒在路边,附近有一大滩血迹,伤者已经送到医院抢救,肇事车辆逃逸。 目击市民徐先生告诉交警,早晨6点半左右,他听到“砰”的一声响,一回头看见一名男子倒在地上,一辆黑色轿车正准备加速离去。徐先生说,匆忙中他记着车牌号后三位是“883”。交警立刻上网查询信息,符合尾号为“883”的轿车有30多辆,黑色轿车有20多辆。通过调取监控录像,交警发现肇事车是一辆帕萨特,交警很快联系上女车主。车主称车子由老公开着外出,现在还不知道情况。 24日下午,交警联系到车主的丈夫张某,电话中张某承认自己撞人,并于25日8点到交警支队接受调查。据张某交代,当时他车速很快,撞人后因为害怕没敢停车。 25日上午11时,记者从第88医院了解到,伤者刘某还处于重度昏迷状态。刘某家人说,事发时刘某刚从泰山上接了水准备回家,没想快到家了却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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