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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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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4月25日讯(记者 孔红星 通讯员 张滕照) 23日,滕州市一村民为解决个人债务问题,伙同他人谎称自己63万元现金被抢劫,公安机关调查后识破了这个骗局。目前,两人被行政拘留。 23日,滨湖镇屈庄村村书记报案称,本村村民王某开车行驶至大坞镇西韩庄村西的时候,被一辆无牌黑色轿车逼停,黑色轿车上两名青年将王某打伤后,抢走了王某随车的63万元货款。 经过民警调查发现此案有些蹊跷,因为在报警中描述的时间段里,所有路口监控录像都没有拍到受害人所描述的黑色轿车,被劫的63万元巨额现金王某却说不清来源。 经对报警人以及王某的询问,民警了解到,违法嫌疑人王某是滨湖镇某村人,由于个人债务问题无法解决,4月23日,王某伙同郭某伪造自己在大坞镇西韩庄村西被人抢劫63万元人民币的现场,并使用香水瓶将自身头部打伤,企图利用此事缓解个人债务问题。王某回到家后,不知情的滨湖镇屈庄村村书记报了警。 王某、郭某的荒唐闹剧直接造成了警力和资源的浪费,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即虚报、谎报警情(险情)扰乱公共秩序。目前,王某、郭某二人已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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