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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专家走进芝罘少年法庭
  • 2012年04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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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6日讯(记者 柳斌) 26日上午,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未成年学生故意伤人事件进行宣判,与其他案件不同,法官们将心理专家请进了法院,对孩子及家长进行了审判后教育。 
  去年3月,烟台市某职业学校的张大伟(化名)和多名同学因为打架致人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2012年4月26日上午,芝罘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张大伟等6名未成年人被判处2年6个月至2年7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宣判之后,芝罘区人民法院请来的心理专家给孩子及家长进行了心理疏导。“我们邀请了鲁东大学教育科学院的老师和多名心理系、政治系学生。”芝罘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邹艳说,犯了罪应该得到惩罚,但惩罚不是目的,而是让他们更早地融入社会。
  通过心理专家的分析和互相之间的交流,一个孩子说一时冲动犯下错,对不起家人。目前他已去另一个职业学校接受教育,表示今后会好好学习,不辜负家人的希望。孩子的妈妈也泣不成声地说今后要多与孩子交流。
  邹艳说,今后还将通过回访等方式了解孩子的动态,继续对他们的心理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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